我们终久是要分手的。
可是现在呢,
我底手正在您底手里,
所以我不愿说什么分手的话。
明是一条三岔路!
(若说多于三岔,倒是很不错的。)
我们偏要手搀着手的走,
我且死紧地握着您底手而走。
这算什么呢?
成个什么样儿呢?
我能知道吗?
分手以前,大家伙儿多拉几回手,
总要比你独自个呆着好一点;
这就是我底“区区之见”。
倘若您定要把野草连根拔去,说:
“好在哪里呢?
这样子岂不更形容出将分手时底孤零了吗?”
谁说不是呢?
可是,我能知道吗?
在路上频频碰到的,
孤凄地背着行李包走的人们,
他们是没省得临歧底悲哀,
还是被这重悲哀渗过了才如此的呢?
你说,我能知道吗?
若依我“区区之见”:
我们既已手搀手了,
且三岔路虽已在前面,
终久还是在前面呢;
那么,我们且莫谈分手时底话,
最好相互的加紧握着手。
走了一步是一步,
有一步便走一步。
莫引领,莫回头,
要这样好好的走。
至于黄沙泥上的脚迹,
已零乱了吗?
还有些分明吗?
我们何必问,又何劳我们问呢!
停匀安稳的步履,
这便是似暮鸦的人们所能得到的,
亦正是他们所凝望着的一些安慰。
以外的一
你说,我能知道吗?!
一九二三年,六月三日作。